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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系申请“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获得通过

发布时间:2014-01-11 00:00:00 丨 来源:实验动物中心、药学系 丨 阅读次数:3941

    1月9日,河北省科技厅平台建设与基础研究处高振峰处长、李莺副处长率专家组一行6人来到我校,依照科技部《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国科发财字[2001]545号)规定的程序和实验动物相关的国家标准,对我校药学系的“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申请项目进行了现场验收和评审。学校副校长张明柱、副校长彭伟、科研处、实验动物中心、药学系以及市科技局相关领导参加了会议。

    首先,副校长张明柱对科技厅领导和专家组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向专家组介绍了学校的相关情况。随后专家组听取了药学系关于“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认证工作的汇报,考察了动物实验设施现场,审阅了申报材料、检测报告和各种实验记录等相关资料。经过评议和投票表决,专家组一致认为:该动物实验设施布局合理,人流、物流及动物流的控制符合规范,经河北省实验动物质量检测站检测,符合国家标准GB 14925-2010中动物实验屏障环境和普通环境技术指标;动物实验室使用的实验动物来源清楚、质量合格,饲料、饮水等相关产品符合规定;动物实验室的组织机构健全,工作人员全部经过实验动物从业人员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动物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较为完善,现场考核和笔试均合格,符合“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发证条件。这标志着我校实验动物工作和科研平台建设工作又迈上了新的台阶。

    会上,高振峰处长对我校实验动物工作和科研平台建设工作也给予了肯定,同时希望继续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相关设施,立足张家口,实现新突破。张明柱副校长对省科技厅领导和专家多年来对我校实验动物和科研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并希望以此为契机,全面提高我校科研平台建设工作,力争早日建成全校动物实验屏障系统,为我校广大科研工作者创造更好的条件。